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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超短融)主承销商项目答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7 15:59 信息来源: 投融资管理部 浏览:394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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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超短融)主承销商项目

二、项目编号:ZDYRFY-20180013

三、首次公告时间:2018年8月2日

四、答疑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中“银行分支机构代表总行投标的,还须提供总行书面唯一授权书”,我行申请参加各类企业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招标工作需逐一通过分行行文上报,总行公司业务部审批,再通过公文系统正式下发总行公司业务部的授权文件,是否可以?

答:可以,银行分支机构代表总行投标的,总行可通过下发内部文件明确授权事项,但授权文件发布机构应具有足够的权限。

 

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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