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泉河安徽段航道整治工程航标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汾泉河安徽段航道整治工程航标工程
1.2 项目编号:FGGJ-GC2018-571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基础〔2013〕201号、发改基础〔2014〕372号、发改投资〔2015〕570号
1.5 招标人: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汾泉河(临泉齐湾至沙颍河口)
2.2 航道等级:按Ⅳ级航道标准,航道底宽40m、水深2.5m、最小弯曲半径210m。
2.3投资规模:该项目投资约150万元
2.4 计划工期: 工期1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起点位于临泉县齐湾,终于汾泉河入沙颍河口,本次招标主要包括航标工程,侧面标 32 个,桥涵标及水尺8个,地名标3个,鸣笛标16个,限制航速标志8个,界限标1个,包括基础、标体、航标灯、标志标牌等。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起须承担过一个航标建设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得少于50万元。
3.4 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起须在类似航标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不得少于50万元)中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5信誉要求: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不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没有被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6 投标人以及拟任项目经理均不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中。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8 年 9 月 27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费 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票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市民中心五楼)开标588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ahjt.gov.cn/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ah.bidcenter.com.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工 徐工
电 话:0558-2700836 0558-2700838
电子邮箱:786420495@qq.com
2018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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