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阜阳港颍上港区南照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阜阳市颍上县南照镇,北纬 32°36′50″,东经 115°57′43″。码头位于G35 济广高速南照淮河特大桥上游约1.45km、濛河北岸,上距王家坝闸约59km,下距临淮岗船闸38km。
5.项目建设内容:2019年4月28日,阜阳市发改委以“关于淮河阜阳港(阜阳港南照综合码头)工程立项文件变更的批复”,同意由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项目名称更改为“阜阳港颍上港区南照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建设规模调整为拟建设15个1000吨级泊位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根据运量发展等情况分期实施。一期建设7个1000吨级(水工结构兼顾2000吨级)通用泊位,主要转运粮食、矿建材料、水泥、钢铁、农林牧渔业产品、机械部件等其他物品。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07月16日至2019年07月29日止)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附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579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工
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绿地赢海大厦C座2704室
联系电话:0551-68996163
电子邮箱:aherc@163.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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