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司纪委结合实际,参照《阜阳市党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规定(试行)》(阜纪发〔2018〕2号),制定印发了《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公司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宜划定纪律红线。
《规定》明确公司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宜实行分级报备制度。公司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宜需作出廉洁自律承诺,除组织委派参加人员外,一般局限在亲戚范围内。公司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宜,应移风易俗,坚持文明新风。严禁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公物私用、邀请管理服务对象等违反廉洁纪律和廉洁自律规范的行为。
下一步,公司纪委将继续聚焦日常工作中的短板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制度,并通过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将违规情况和处理意见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切实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制度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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