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习近平2014年2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2、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3、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
——习近平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4、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习近平2015年3月24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5、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
——习近平2015年3月24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6、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习近平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7、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习近平2018年2月24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8、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追求,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习近平2018年3月7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9、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习近平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10、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习近平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11、要制定同监察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将监察法中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具体化,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规体系。
——习近平2018年12月13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2、政法系统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专业化建设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习近平2019年1月15日至16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3、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习近平2019年1月15日至16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4、要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习近平2019年5月7日至8日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5、要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习近平2020年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16、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7、要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习近平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8、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习近平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9、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
——习近平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习近平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1、要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
——习近平2021年11月19日在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2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习近平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3、要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法律制度,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
——习近平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4、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习近平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5、要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习近平2021年10月18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6、各级党委要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突出问题,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据新华社北京2022年1月15日电
27、我们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
——习近平2022年2月25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8、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是系统工程,要统筹全局、突出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习近平2022年3月7日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的讲话
29、要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建设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坚持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坚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
——习近平2022年3月7日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的讲话
30、要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国家法律体系,加快完善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
——习近平2022年6月17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