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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月月学(7月)

发布时间:2024-07-31 09:10 信息来源: 法务审计部 浏览:45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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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习近平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毒品问题的危害性、深刻认识做好禁毒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把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下去。

——习近平2014年6月26日关于禁毒工作的指示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4.我们必须认认真真讲法治、老老实实抓法治。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5.中华民族历来都有珍惜名节、注重操守、干净为官的传统,历来都讲“为政以德”、“守土有责”,领导干部要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

——习近平2016年1月1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6.强化党内监督是为了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国家监察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强化群众监督是为了保证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2016年1月1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7.党的重大决策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到兼听则明、防止偏听则暗,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习近平2017年2月13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8.要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及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社会稳定、国家安全。

——习近平2017年12月8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9.要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完善金融、财税、国际贸易、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环境,优化市场环境,更好释放各类创新主体创新活力。要培育公平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习近平2018年4月20日至21日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0.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要下大气力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释放出严加惩处的强烈信号。

——习近平2018年5月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11.要健全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推进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整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大气环境管理职责;加快组建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增强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

——习近平2018年5月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12.要抓住“关键少数”,激励和教育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习近平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13.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会干部队伍,支持工会依法依章程创造性开展工作。

——习近平2018年10月29日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14.要整合多学科力量,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伦理道德。

——习近平2018年10月3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5.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当代实际相结合,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习近平2018年12月10日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

16.要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都要快。对涉众型经济案件受损群体,要坚持把防范打击犯罪同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做好控赃控人、资产返还、教育疏导等工作。

——习近平2019年1月2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17.要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习近平2019年5月7日至8日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8.我们出台的党内法规,从党章到各方面的法规,要执行好首先就要学习好,要学习好就要有必要的时间,让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把党内法规学习好、理解好,把党内法规执行好。

——习近平2019年8月30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修订稿等三部法规稿时的讲话

19.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习近平2020年11月30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0.要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习近平2022年1月18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21.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人权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我们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习近平2022年2月25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2.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更加自觉地学习贯彻其他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习近平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23.要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机制,把开展反恐反分裂斗争与推动维稳工作法治化常态化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强源头治理。

——习近平2023年8月26日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24.对非法金融活动要群防群治,及时发现认定,果断出手,打早打小,斩草除根。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要提高准入门槛,一般工商企业未经核准不得开展金融业务,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好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关。

——习近平2023年10月30日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5.法制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大金融法制执行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习近平2023年10月30日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6.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这是加强党对金融工作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根本目的是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

——习近平2023年10月30日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7.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金融的安全靠制度、活力在市场、秩序靠法治。金融交易涉及复杂多样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信息不对称特征,对信用的要求非常高,必须有健全的监管制度。

——习近平2024年1月1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28.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把青藏高原建设成为生态文明高地。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习近平2024年6月18日至19日在青海考察时的讲话

29.要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必须加强系统集成,使制度建设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各项建设相配套,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改革,做好顶层设计、查漏补缺、提质增效文章,面向实践需要,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法规制度轨道上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2024年6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30.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国际关系和国际法治树立了历史标杆。五项原则充分体现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顺应国际关系发展的时代潮流,符合世界各国人民根本利益。同时,强调国与国关系相互、平等的实践要求,凸显了各国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国际法治精神。五项原则涵盖国与国在政治、安全、经济、外交等方面和平共处的基本规范,为各国践行国际法治精神、建立正确相处方式提供了准确清晰、行之有效的行为准则。

——习近平2024年6月28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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