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洁自律,必须筑牢思想防线,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修养、升华为信条。
——习近平2014年5月8日在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2、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习近平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3、维护网络安全不应有双重标准,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
——习近平2015年12月16日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4、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管好。派驻机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我们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各派驻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明显增强。
——习近平2016年1月1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5、党的高级干部要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敢抓敢管。
——习近平2017年1月6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6、党的各级组织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日常管理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多积尺寸之功,经常防微杜渐。
——习近平2017年1月6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7、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我们党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着眼于我们党更好担当使命,总结运用成功经验,正视解决突出问题,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2017年10月25日在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
8、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习近平2018年1月19日在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9、我们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习近平2018年7月3日至4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0、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也。”没有严明纪律作保障,制度就是一纸空文。
——习近平2020年1月13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11、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习近平2020年6月8日至10日在宁夏考察时的讲话
12、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习近平2021年8月30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13、要健全“双碳”标准,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尽快补齐基础短板,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要健全法律法规,强化“双碳”工作法治保障。
——习近平2022年1月24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4、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增量、削减存量,严肃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清除对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深化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
——习近平2022年6月17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5、宪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
——习近平2022年12月19日发表的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16、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
——习近平2024年1月1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17、坚持“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
——习近平2024年9月14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18、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维护法治权威,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习近平2024年10月2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19、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这句话有两个关键词,一是“合法权益”,强调保护的是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利益;二是“依法保护”,就是保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能搞“法外开恩”那一套。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类所有制企业等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
——习近平2025年2月17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20、要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道德观,自觉修身养性、澡身浴德,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法律不允许的事坚决不做,以实际行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习近平2025年2月17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21、要坚持系统思维,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到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各方面全过程。
——习近平2025年2月28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2、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遵循。总体安全是全面的、整体的、系统的安全,平安是发展中的平安、动态中的平安、开放中的平安、法治中的平安。
——习近平2025年2月28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3、要秉持法治精神,重信守诺,锚定绿色低碳发展,通过多边治理共同应对气候危机。
——习近平2025年4月23日在气候和公正转型领导人峰会上的致辞
2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立铁规矩、强硬约束,坚持以上率下、从中央政治局带头做起,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纠治“四风”开展集中教育和一系列专项整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和推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刹住了不少过去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祛除了一些多年难以祛除的顽瘴痼疾,解决了很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推动管党治党水平整体提升,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聚起强大正能量。
——习近平2025年6月30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5、要严格制度执行,全过程监督权力运行,有效阻断各种潜规则对公权力的侵蚀,防止制度空转。
——习近平2025年6月30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6、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我们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正确行使、对人民负责,党内不允许有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存在,更不允许出现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从入党、当干部那一天起,就要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
——习近平2025年6月30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7、新征程上,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据新华社北京2025年11月18日电
28、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据新华社北京2025年11月18日电
29、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主体责任,抓好法治领域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法治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各部门各领域要严格依法办事,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据新华社北京2025年11月18日电
30、网络生态治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携手各国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2025年11月28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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