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习近平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习近平2014年10月20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3、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4、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5、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习近平2014年1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6、要加强和改进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每年都确定重点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
——习近平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7、古人说,民“以吏为师”。领导干部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且会在自己的行动中效法。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老百姓就会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装腔作势、装模作样,当面是人、背后是鬼,老百姓就不可能信你那一套,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习近平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8、要深化对依法治军重大意义的认识,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为推进强军事业提供重要保障。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定了规矩就要执行。各级要强化执行力,维护法规制度权威性,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
——习近平2016年1月5日在听取第13集团军工作汇报后的讲话
9、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全国政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2017年7月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指示,据新华社2017年7月10日电
10、要坚持依法从严,全面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狠抓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纯洁政治生态,凝聚强大正能量,努力在武警部队光荣历史上谱写新的时代篇章。
——习近平2018年1月10日在北京八一大楼向武警部队授旗并致训词时的讲话
11、要依据宪法法律完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推动在城乡社会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习近平2018年1月19日在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12、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2018年1月22日就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13、要健全宪法解释机制,加强宪法解释工作,积极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
——习近平2018年1月19日在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14、宪法宣传教育是法治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法立于上,教弘于下。”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习近平2018年1月19日在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15、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习近平2019年3月8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16、宪法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让法治精神从小就在青少年脑海中扎根,在潜移默化中培育。
——习近平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17、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
——习近平2019年1月15日至16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8、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习近平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9、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习近平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从理论上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习近平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1、坚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习近平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2、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习近平2021年12月17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23、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习近平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4、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习近平2022年12月19日发表的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25、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习近平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6、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必须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确保宪法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习近平2022年12月19日发表的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27、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机构改革,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主责单位要主动同立法机构衔接。立法机构要统筹做好相关立改废释工作。
——习近平2023年2月28日在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8、要强化法治保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相关法律制修订,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习近平2023年7月17日至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29、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同时要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习近平2023年7月17日至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30、要把军事治理同改革和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巩固拓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深化军事立法工作,强化法规制度实施和执行监督,发挥好改革的推动作用,用好法治这个基本方式,更好推进军事治理各项工作。
——习近平2023年7月24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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